重庆福城医院工程项目(一阶段)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170

25

202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3-475895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

邮政编码:402260

一、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福城医院工程项目(一阶段)

福城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C2-04-1/01地块

重庆福城医院

重庆泰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9030 m2,设计建筑面积61659.14 m2。项目实际建设分阶段实施,一阶段只建成了1栋14F住院大楼(Ⅰ类高层)及附属配套设施,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设置床位120张,门诊量100×365人次/年。医院定员172人。其它建设内容尚未建设实施,纳入二阶段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因此,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已落实。

/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

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