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通知单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120

25

2020-03

宁发改备案〔2020〕3号


北方民族大学:

根据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的通知》(宁价费发〔2014〕17号)和原自治区物价局印发的《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的规定,你校申请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符合备案条件,已在我委备案,自备案之日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你校要按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学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和学生监督。


附件:备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备案表

申请单位:北方民族大学

受理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价格调控处

备案项目: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受理人:张强

受理时间:2020年3月16日

备案标准: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受理意见:

你校申请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符合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的通知》(宁价费发〔2014〕17号)和原自治区物价局印发的《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的规定,已在我委备案。

经营范围:高等教育

联系人:覃琳

联系电话:0951—2066748

移动电话:13995183062

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传真:0951—2068043

电子信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

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