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科局、临港经开区经济综合服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激励企业的创新积极性,调动科技服务机构的主动性,打通科技和金融结合通道,大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根据《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科发〔2018〕47号),现将2020年度宜宾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凡在我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签约入驻的企业。
二、支持事项
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抵扣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设计研发、专利服务(专利代理除外)、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所发生的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创新券的申领与兑付
(一)创新券申领
2020年创新券采用纸质券的形式发放,实行实名申请及登记备案制。创新券额度为1万元、2万元、5万元三种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每年只申领一次,申领上限: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入库备案科技型企业5万元、入孵企业3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创新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备案科技型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入库备案科技型企业证明和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宜宾市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入孵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证明、《宜宾市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并发放科技创新券。2020年度创新券发放按照申报和审核顺序,结合财政资金预算,先到先发,发完为止。
(二)创新券兑付
创新券原则上每年兑付1次,兑付时收券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市科技局进行审核:
1.科技创新券。
2.《宜宾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3.收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属于技术交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新活动的,还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站(点)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5.提供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研发设计、科技评估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6.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及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
申请兑现时,以申领的创新券金额为限,按照不超过科技服务费用实际支出额的50%予以兑现。
凡在创新券申领、兑付中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及虚构事实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对骗取资金予以追退,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诚信惩戒。
四、创新券申领及兑付时限
创新券申领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7月31日,申领单位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创新券兑付申报时间为8月10日前。
五、其他
资料报送地址:宜宾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翠屏区中山街市委大院内)
联系人:曾玉廷 艾龙翔
联系电话:0831—8228140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5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客服热线
400-008-2859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