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清服务精准在线助力复工复产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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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环保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清服务精准在线助力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继续宣传、发动企业在亲清平台注册并绑定微信公众号,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日常监管企业应全覆盖)。

  二、帮助企业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同时明确责任清单,提升企业自我环境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对亲清平台推送的问题台账逐一整改反馈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及时了解和关注企业在环保业务学习或环境污染治理中遇到的疑问和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依托亲清平台大数据分析,实施企业分级管理,对环境管理水平较好、诚信良好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附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清服务精准在线助力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清服务精准在线助力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自2019年4月我省亲清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已注册企业3万多家,汇聚各类服务信息30多万条,通过网上审批服务、政策技术解读、专家在线解答、连线指导整改、实时预警提示、环保服务超市等功能,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促进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得到了企业普遍好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结合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审批和监管两个“正面清单”,现就进一步依托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更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在线审批服务

  (一)优化项目分类审批。疫情期间,在国家颁布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基础上,增加豁免涉及城市基建、社会事业服务等45小类建设项目环评,新增9大类25小类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民生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二)推行“不见面”审批。对可通过电子证照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对需要现场踏勘和技术审查的审批事项,鼓励采用现场照片、录像摄影、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络及电话咨询、代办手续、材料邮寄送达等服务。

  (三)强化环境资源要素保障。实行疫情期间排污权交易特别简化方式,开设排污权指标交易线上超市,推行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等措施,以2019年市场加权平均价为基准,按照主要水污染物指标价格不高于80%、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价格不高于90%的标准,分批适时投放各地排污权政府储备量,进一步便企利企。

  二、推行在线咨询问答

  (四)加强政策指导。优化亲清服务平台法律法规标准库智能查询等功能,动态更新库内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解读宣贯,探索提供远程政策指导等优质便捷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守法责任。

  (五)组织专家问诊。集合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家,以“常务专家+值班专家”的形式组建专家团队,建立专家值班制度,常态化在线解答企业在环保业务学习或环境污染治理中遇到的疑问和难题。

  (六)完善在线培训。完善环保公共政策和公共问题资源中心,丰富环保知识学习课堂内容,动态更新环保业务在线视频教程,方便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自主查询、系统学习,提升环保素养,增强守法意识。

  三、推行在线亲情提示

  (七)设施异常预警。对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通过在线监控异常数据分析,强化预警和研判,提醒企业第一时间知悉,及时排除设施故障并消除环境影响。

  (八)潜在违法警示。在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苗头,特别是在线排放浓度接近排放标准限值时,第一时间提醒企业及时开展排查,修正环保设施运行,避免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接近年度总量指标时,提前在线告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生产计划,防止环境违法。

  (九)环保管理提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时,在线提醒企业及时申请续期;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等日常法定责任未履行时,在线提醒企业尽快落实,避免影响生产。

  四、推行在线指导整改

  (十)建立问题台账。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帮助企业自动梳理汇聚相关环境问题数据信息,建立企业自身环境问题台账,便于企业掌握自身短板,立行立改,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十一)指导问题整改。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线上帮扶,指导企业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帮助企业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整改到位。

  (十二)自证整改成效。鼓励企业自查自纠,通过平台主动上报存在的环境问题,并自主反馈整改进展情况,上传整改相关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企业自证整改成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减少进行现场核查。

  五、推行在线环保超市

  (十三)提升第三方机构服务。打造福建省级“在线环保超市”,方便企业比选咨询评估、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效便捷的专业服务。(十四)推广优秀技术成果案例。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环境治理“成功案例”共享展示功能;组织省环保产业协会定期更新国内外“实用技术”信息,促进治理水平提升。(十五)促进环境治理供需对接。通过平台需求信息栏目,方便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主动发布环保相关需求,吸引第三方服务机构自荐服务;同时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可以在平台上展示技术专长,促进生产企业和环保产业在线供需对接。

  六、推行在线正向激励

  (十六)在线修复环境信用。实行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和应约评价,建立企业环境失信信息自动修复机制,及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加大环保诚信企业信贷资金支持,推动税务部门适当降低环保诚信企业环境保护税率。

  (十七)推行差别化监管。依托平台大数据分析,对环境信用诚信、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绿色领跑”企业,可以不进行现场检查;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一般排污单位推行“非现场执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免予处罚。

  (十八)支持治理项目开工。对重点生态环保治理项目,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加快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大力扶持环保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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