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团的通知〔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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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各区县经科局、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临港经开区经济综合服务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院校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及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川委发〔2019〕21号)文件和《宜宾市现代农业强市“6+3”产业振兴规划(2019—2025年)》要求,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组成市级科技特派团,面向“三农”,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6+3”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市级科技特派员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跨县区、跨乡镇、跨村共同推动农业科技促创新、谋发展,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把创新的动能扩散到田间地头,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工作方案

(一)组建科技特派员团队

从在宜高校、科研院所、市县涉农部门、企业等单位中选派100名科技人才,组建林竹、茶、蚕桑、粮油、畜禽、果蔬、水产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8个产业领域的市级科技特派团,每个团10—15人。每个团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各区县科技部门牵头设置市科技特派团联络点,协调联系市科技特派团在辖区内高效、精准地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主要服务内容

1.宣传党的政策。宣传贯彻党的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确定发展方向。

2.传播农业科技。围绕林竹、茶、蚕桑、粮油、畜禽、果蔬、水产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大力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服务对象搞好科技服务,进一步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

3.带领创新创业。采取创(领、协)办科技型企业、合作社、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利用自身资源、信息优势,牵线搭桥,推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业产业化企业携手合作,建立产学研或产销一体的利益共同体,示范带动周边农民共同发展。

4.带头脱贫致富。通过现场指导、专业培训、编发资料、电话与视频咨询服务等形式为贫困区县提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科技难题,培养乡土人才,带出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人员,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科技特派员服务时限

本次组建的科技特派团服务期限3年(2020—2022),工作性质为兼职,但每年度开展现场服务次(天)数应不少于20次(天)。在服务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工作任务的,经团长审核并报市科技局同意后,可以退出科技特派员队伍。

(四)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

1.评优晋升优先。科技特派员选派期间,选派单位年终考核评优、职称和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对科技特派员应优先考虑。对选派期间表现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可优先提拔使用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2.可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按照《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文件“六、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科技特派员享受科技人员政策待遇,依法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按规定获得报酬或奖励;对离岗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其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离岗期限以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期满后仍可回原单位工作。

3.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团(员)项目。设立市科技特派团项目,支持建设科技特派团工作站点和科技特派团的正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团成员培训、现场技术服务、交通差旅补助、工作绩效激励等开支。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支持市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联合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建设科技示范点、示范基地,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对科技特派员领衔的科技项目,在申报指标、推荐立项、支持额度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全市科技特派团组建、组织协调、相关政策制定等。市委人才工作局在培养、推荐、选拔、表彰、管理市级突出贡献科技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方面给予市科技特派员倾斜指导支持。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农业科技资源和力量,为市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科技特派员绩效、工资、福利等核定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指导,倾斜支持。

(二)完善工作制度

市科技局牵头每年对科技特派团(员)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团(员)给予通报表扬,对未通过考核的予以调整。各科技特派团建立团内工作制度,按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制定科技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

对市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三年聘期满后可续聘或重新选派。围绕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适时组织科技特派员培训、外出考察和学习。

(四)开展宣传和交流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科技特派团(员)工作宣传,及时反映科技特派团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全市每年组织召开1—2次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各区县有关部门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到本地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提供条件,让科技特派员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振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农业和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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