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回应*ST康得起诉:将积极应诉,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融资政策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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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原标题:北京银行回应*ST康得起诉:将积极应诉,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ST康得的122亿存款消失之谜将于法庭公开。

7月24日,*ST康得公告称,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已起诉康得投资集团、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今日早间,北京银行发布公告回应,称截至2019年7月24日,北京银行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向北京银行送达的应诉文件。

公告称,媒体所报道的上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北京银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北京银行的合法权益。

北京银行最后表示,“上述事项对北京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银行公告内容)

今年初,*ST康得披露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该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张述华、杨光裕、陈东也对122.1亿元的真实性表示质疑,称年报数据存在多处造假嫌疑。

双方发布的公告显示,2014年,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将协议下子公司账户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如需付款再从母账户下拨。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但北京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上不显示母子账户间自动上存下划等归集交易,显示余额为累计上存金额扣减下拨金额后的余额。

*ST康得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实质上系*ST康得向关联方康得集团提供资金、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ST康得资金的行为,构成*ST康得与康得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5月14日,*ST康得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指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并称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北京银行此后回函表示,现金管理业务协议合法有效。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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