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
关于设立禁渔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渝农〔2019〕53号文件精神,现就设立禁渔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一)长江干流渝中段:菜园坝街道竹木街社区与九龙坡区交界处至朝天门两江交汇处。
(二)嘉陵江干流渝中段:化龙桥街道红岩村社区与沙坪坝区交界处至朝天门两江交汇处。
二、禁渔期限
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
三、禁止行为
禁渔区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电话:63310627 63701518 63824796
六、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
2019年12月27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客服热线
400-008-2859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