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禁渔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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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

关于设立禁渔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渝农〔2019〕53号文件精神,现就设立禁渔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一)长江干流渝中段:菜园坝街道竹木街社区与九龙坡区交界处至朝天门两江交汇处。

(二)嘉陵江干流渝中段:化龙桥街道红岩村社区与沙坪坝区交界处至朝天门两江交汇处。

二、禁渔期限

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

三、禁止行为

禁渔区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电话:63310627  63701518  63824796

六、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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