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巴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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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

巴南府办发〔2020〕10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巴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巴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友生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红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何内平 区政府副区长

张春平 区政府副区长

徐江海 区政府副区长                     

杨亚平 区政府副区长

马义华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蒋友波 区法院院长

成  员:吴  伟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蒲红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光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荣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  强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  永 区政务服务办主任

熊  琼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何先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剑峰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白  勇 区商务委主任

江  渝 区法院副院长

张一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屈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  伟 区税务局局长

李  晶 区金融发展中心主任

唐洪智 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田  讯 南岸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落实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成立专班,每个专项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为专班牵头单位,明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报专班牵头单位统筹安排。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春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永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其静同志和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金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开办企业专项小组

组  长:杨红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蒲红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屈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专项小组负责“开办企业”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三)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小组

组 长:徐江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丁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剑峰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专项小组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四)获得电力专项小组

组 长:杨亚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丁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  琼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田  讯 南岸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南岸供电公司。

专项小组负责“获得电力”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五)登记财产专项小组

组 长:徐江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丁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洪智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法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专项小组负责“登记财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六)获得信贷专项小组

组长:马义华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徐光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晶 区金融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银保监分局。

专项小组负责“获得信贷”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中心,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七)保护少数投资者专项小组

组 长:马义华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徐光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晶 区金融发展中心主任

江  渝 区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专项小组负责“保护少数投资者”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发展中心主任李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法院副院长江渝同志兼任,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八)纳税专项小组

组 长:马义华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徐光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  伟 区税务局局长

何先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

专项小组负责“纳税”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九)跨境贸易专项小组

组 长:张春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安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  勇 区商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

专项小组负责“跨境贸易”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执行合同专项小组

组 长:蒋友波 区法院院长

副组长:蒲红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  渝 区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

专项小组负责“执行合同”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办理破产专项小组

组长:蒋友波 区法院院长

副组长:蒲红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  渝 区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税务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

专项小组负责“办理破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专项小组

组 长:杨亚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光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强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

专项小组负责“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重庆区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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