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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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市(地)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按时、按质完成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17-201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截止日期
  2020年4月30日。
  三、填报方式
  高企年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企业仅需在系统中填报提交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企业申报”端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点击左侧导航栏“企业年报”模块,添加填报2019年当年数据(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
  如企业已填报火炬年报,可点击“数据获取”,经对数据检查无误后提交。(注意:高企年报数据单位为“万元”)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市(地)科技局负责通知、督促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好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市(地)科技局要逐一摸排掌握企业创新状况以及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意向及存在的困难,及时给予指导与帮助。因企业关停、破产、注销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及不能参与重新认定的企业,由各市(地)科技局汇总并向省高企认定办反馈原因。
  2.请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并按时提交2019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一致性。企业如遗忘登录账户和密码,请点击网站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或“企业账号申诉”获取。
  3.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关婧婧   电话:0451—82628432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孙琳、杨光  电话:0451—51920608
  邮 箱:hljgqrd@163.com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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