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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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甘文旅厅办字〔2020〕37号


各市州文旅部门,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恢复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旅行社企业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二、根据省防控办通知要求,境外来甘返甘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它城市中转进入我省的,旅行社不得组织以上人员在省内的旅游活动。

  三、通知之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开展第一条、第二条范围以外的旅游经营活动。

  四、旅行社组织省内旅游活动前,要向市州文旅主管部门报备游客名单,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团队信息,各市州文旅部门要做好核查工作。

  五、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分区分级”原则和《甘肃文化旅游行业防疫手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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