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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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31号)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选拔推荐工作,选拔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掲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オ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望各单位务于3月19日前将选拔推荐人选报市科技局规划与法规科。

  联系人:郭建琴

  联系方式:0350-3399649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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