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晋中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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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关于转发下达晋中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市发改投资发〔2020〕44号

关于转发下达晋中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榆社、平遥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70号)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并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发改科教发〔2020〕68号),现将我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88万元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2019〕101号文件附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或建设规模。

二、转发下达

请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并报我委备案。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综合信用承诺,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国家和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本次转发下达的项目,均纳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6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和省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按月调度及时、准确。

五、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和省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山西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山西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山西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晋中)(1).xls

附件2山西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晋中)(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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