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发改价格〔2020〕103号
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定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交通局: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定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8日
上一条:招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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