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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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各直属粮库,华新公司、日晶公司: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梧安委办〔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梧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于2020年2月20日对你们进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2月20日。具体时间到时电话提前通知。

  二、检查组成员

  韦以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傅小津    市储备粮管理公司科员

  韦梦真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仓储科科员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3.员工复工复产期间体温检测登记情况(每日两次)。

  4.员工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情况,是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工作距离等。

  5.其他安全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没把握不复工,疫情防控没把握不复工,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严格落实疫情日常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员工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员工在复工期间按照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3.认真做好并完善工作台账,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梧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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