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我委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拟订的《梧州市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请你们于5月6日前将2月1日至4月30日、7月7日前将2月1日至6月30日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如:为用气户节约用气成本多少等等)及存在问题等报送我委(盖章版、电子文档版均发到wzfgwjgk@126.com邮箱)。
附件:1、《梧州市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实施方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15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166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214号)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国
资委、投促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工商联、税务局;粤桂合
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委会、梧
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
会、梧州市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
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人民政府;存档。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
文件下载:
梧发改价格【2020】92号关于印发《梧州市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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