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策】——扶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解读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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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解读背景】:

此次疫情对我市服务业,尤其是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从去年统计数据来看,服务业已经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52.8%,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服务业能否尽快恢复正常,直接影响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及时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市发改委作为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组牵头部门,着手研究了省、市及各部门出台的稳定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并对这一系列措施进行分类、细化、汇总,从3月16日开始,每日对一项措施进行解读,切实为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确保省、市稳定服务业发展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3月20日政策解读】

政策名称: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业企业缴纳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去年税额标准的90%执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纳税申报困难的服务业企业,可在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3月2日至12月31日

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办理流程:因疫情原因,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均可享受税额标准降低的优惠。受疫情影响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和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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