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字〔202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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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德人社字〔2020〕47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

                            德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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