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綦江区落实全市环保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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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完成情况 有无进度 整改进度(用百分比填报) 整改时限
1 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13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督察期间新发现缓冲区内新建了一条公路,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区林业局监管不到位,2016年因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开发建设项目问题在环保实绩考核中被扣分,但整改工作督促不力,目前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13个违建项目仅整改完成4个,其余项目进展较为缓慢,违建的公路未实施整改。 1.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责任人;2.环保督察期间新发现缓冲区内维修了一条长240米,宽4米的公路,由石角镇政府按照保持原状,严禁扩建的整改措施予以落实;3.现已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13个,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4.区林业局要进一步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履职情况进行约谈,加强日常巡护,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杜绝违法违规项目的发生。 1、已发函责任单位提速加快整改。
2、现已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13个项目中,现已整改销号11个,其余2个正在整改中。
整改中 85% 2018年至2020年
2 由于历史原因,长田、万隆县级自然保护区内人口较为密集,分别有19552人和10203人;两个保护区内共存在20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2013年以来新增的违建项目12个。 1.针对自然保护区内人口密集问题,整合现有相关政策,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2.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责任人,同时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3.环保、林业、国土、农委、水务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监管力度,严格项目准入管理,杜绝违法违规项目的发生。 1、区政府下发《关于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8〕20号)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责任人,同时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加强整改进度,确保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2、正在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力度;3、两个保护区内共存在22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已整改19个,其佘3个正在整改中。其中,2个已发函责任单位提速加快整改。 整改中 86% 2018年至2020年
3 城市污水管网需进一步完善,还有约44公里城市污水管网需建设;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大石路至龙角桥段、沙溪片区、九龙片区污水管网问题较突出,暴雨时易导致主管网龙角桥段和沙溪段生活污水溢流,影响河水水质。綦江中学、江南世家片区城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日常维护不到位。 1.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官网建设。2.对污水主管网进行疏浚清淘,解决主管网龙角桥段和沙溪段生活污水溢流问题。3.2018年完成老城区14平方公里雨污分流改造规划。拟先对问题最突出的大石路至龙角桥段、沙溪片区和九龙片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4.加强对綦江中学、江南世家片区等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 綦江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区发改委纳入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库,现已完成立项和可研报告编制,预计4月完成可研评审。 整改中 2019年任务已完成100% 1.2018年完成污水主管网的清淘。2.争取2020年完成问题最突出的大石路至龙角桥段、沙溪片区和九龙片区雨污分流改造。3.2018年完成綦江中学、江南世家片区等破损污水管网的排查维护。
4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三角、丁山、篆塘等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石角、扶欢等污水处理厂的曝气池、污泥干化设施运行不正常。 1.加强运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2.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3.督促和协调市环投公司对落后工艺进行技术改造。 1、石壕、隆盛、横山、横山辅一、横山辅二、三角、中峰、丁山、篆塘、郭扶10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改造,目前已达标排放;
2、永城、石角、扶欢3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建设并进入调试阶段,东溪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建设并进入污水初步调试;
3、永新、安稳、打通3座污水处理厂已进场实施,安稳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建设,打通、永新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整改中 40% 每年对4个街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20年12月
5 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和渣场存在环境隐患。紧邻綦江河的华强化肥公司,停产后厂区约有100万吨的磷石膏堆放在距綦江河约50米处,每年产生大量含磷废水,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pH值达到12;三江街道原重冶103厂废弃厂房内堆放有大量碳酸锰渣。 华强化肥停产后遗留磷石膏问题,经信委督促华强化肥公司制定、完善、优化处置方案,并执行方案;在磷石膏未处理完前,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水达标排放。区经信委督促原重冶集团103厂(重庆机电集团)制定整改处置方案,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限期处置,区环保局加强监管、指导。 1.磷石膏处置情况:2019年底,剩余磷石膏约157.9万吨;2020年1月至2月共外运0.43万吨,因疫情原因目前未开展外运处置。2.临时覆盖情况:现场已覆盖完毕,实现了雨污分流;留守人员继续做好临时覆盖的日常管理工作。3.建有渗漏液的收集池,通过管道引至废水处理站达标后排放綦江河。4.新的磷石膏处置治理方案正在征求多方意见。5.外运监测系统已安装完毕。 整改中 40% 2018年至2020年
6 企业环境隐患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电解铝过程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废物代码321-023-48)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危废渣场也于2016年7月暂停使用,致使该公司于2016年7月起将电解铝废渣(废物代码321-023-48)临时堆放在厂区内,至今已有约6000吨,渣场地下水监测超标,存在安全隐患。 1.督促旗能电铝公司渣场立即暂停使用,建设电解废渣预处理设施,建设符合规范的专用电解废渣暂存仓库。2.督促旗能电铝公司立即对渣场渗漏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由该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对渣场渗漏进行评估;对渣场超标地下水进行处理,建立渣场地下水自行监测机制。 1、旗能电铝公司渣场已暂停使用;2、厂区内已经建设完成符合规范的专用暂存仓库,仓库满足2.0万吨电解废渣堆存;3、2017年4月委托第三方对渣场渗漏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渣场未渗漏,新增监测井指标合格;4、已建立了渣场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度,定期对渣场地下水采样检测(监测频次:一周一次),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鸿运公司)每季度对渣场地下水监测一次;5、旗能电铝公司已完成对云南亚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大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经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涌鑫环保有限公司有关电解铝废渣预处理技术的调研工作。6.督促旗能公司拟定整改工作方案。7.2018年7月19日旗能电铝公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电解铝废渣及渣场地下水超标问题;8.旗能公司就电解废渣无害化处理技术、设施、运行及投资成本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9.投入近两千万资金对电解车间曹盖板全部更换,槽盖板更换后可大幅度减少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改善当前散排情况。10.旗能电铝公司委托重庆大学编制的《地下水氟及其他污染因子污染整治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且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已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整治方案已报送区生态环境局。目前,第三方机构已完成地下水污染整治施工方案编制工作,已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019年9月23日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整治工程。 整改中 62.0% 2018年12月前完成专用电解废渣暂存仓库建设,完成渣场渗漏问题和地下水问题治理;力争2021年前完成电解废渣预处理车间建设。
重庆市綦江区落实全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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