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3月份社保费申报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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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参保单位:

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社保经办机构已将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征缴计划以及3月份参保单位征缴计划传递并导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以及3月份各参保单位已可正常申报缴费,请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及时完成申报缴费。

特别提醒:

一、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前,请核查本单位征缴计划数据是否准确,重点核实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减免后的应缴费额是否准确。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规定,减免范围为费款所属期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二、省税务局已将2月份申报缴费期延长与3月份同步,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在3月份申报缴费,无需担心滞纳金问题。

三、各参保单位如在核查时发现数据有疑问,请与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发现无数据或申报缴纳操作问题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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