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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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发改代赈〔2020〕4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赈迁〔2020〕95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16日前将挂牌督战工作进展和调度表上报我委。




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


2.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进展情况调度表




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攻克最后贫困堡垒,着力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影响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按照省、市挂牌督战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战范围和目标

紧盯各县区特别是尚未脱贫摘帽的宕昌县、西和县、礼县,围绕贫困县“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一是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将武都区坪垭藏族乡卫生院、宕昌县新城子上坝安置区幼儿园补短板项目建成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实现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应拆旧房在10月底全部拆除。三是持续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和群众就业工作,继续巩固提升搬迁质量,进一步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群众实际稳定居住。四是做好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县级整体初验工作必须于5月底之前结束,报请市级进行竣工验收,其中:成县、徽县、两当县于3月底前结束,武都区、文县、康县于4月底前结束,宕昌县、西和县、礼县于5月底之前。五是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成情况要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督战工作重点

紧盯督战目标,在完成“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加快补齐大型安置区教育配套设施短板,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推动后续扶持和群众产业就业工作稳步提升,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

(一)按期完成安置区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系统,加强对大型安置区教育补短板项目在线监测工作。在严格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压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做好防护保障、原材料物资供应储备等工作,抢抓施工黄金期及时开工复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继续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按照“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规定,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按照《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百问百答》等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需保留的旧房,由县级政府进行认定后要逐一建立台账,按要求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确需利用旧房作为产业用房,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收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集体统一安排使用。对符合拆除条件的旧房,原则上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部拆除,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三)大力发展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紧扣“一户一策”,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制定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配套支持政策等,确保安置区有产业、搬迁户能就业。依托安置点及周边自然资源禀赋,持续抓好“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扶持有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容易上手、短平快的“五小”产业,切实提高搬迁群众收入。

(四)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落实《甘肃省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甘政办发〔2018〕132号)和《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82号),按照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力争实现1人就业的目标,将搬迁安置区作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重点区域,根据搬迁群众文化素质、个人意愿和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并强化针对性信息服务。在大型集中安置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一站式就业帮扶。以搬迁贫困劳动力为重点人群,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道路维护、保洁、绿化、水电保障、养老服务、就业社保协管、公共安全管理、公益设施管理等乡村公共服务工作,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在安置区设立扶贫车间,兑现相关扶贫优惠政策,帮助贫困搬迁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等项目,服务安置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劳动力。

(五)做好项目整体竣工(初)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由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根据《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陇发改代赈〔2019〕12号)精神,抓紧开展本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年度整体项目竣工初验工作,县级(初)验收工作必须于2020年5月底前结束,准备好竣工验收的所有资料,报请市级进行综合竣工验收。我委将组织住建、财政、审计、自然资源、扶贫、水利、农业农村、人社、卫健等部门,对各县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综合验收,作出综合评价。对于“十三五”期间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原则上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

(六)全面排查“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再次进行排查“回头看”,逐安置点建立整改台账,查漏补缺,明确整改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快完成整改任务。

今年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家庭是否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和“项目总体竣工验收情况”两项指标按月进行考评,对市县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在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上进行通报。

三、督战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挂牌督战两手抓,两不误,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靠实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宕昌县、西和县、礼县月底前要报送挂牌督战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按期报送挂牌督战和巩固提升工作进展。

(三)明确督战责任。树立“督是督、战是战”督战结合意识,省、市发展改革部门以“督”为主,定期调度,及时预警,县区发改局要以“战”为主,是督战内容的实施主体,要加快推进工作进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接受省市督查督促。

(四)做好政策统筹。以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加大政策统筹和建设实施力度,用足用好相关财政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资金,集中力量解决好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等实际问题,切实增强集中安置点的吸引力和承载力,确保如期实现督战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做好工作调度。市发展改革委继续坚持分县包抓工作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的按月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调度和督导采取网上办公、电话问询、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疫情结束后,通过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建立挂牌督战约谈机制,对项目进展缓慢、拆旧复垦滞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将对县区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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