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四区发改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经发局,市内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31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45元/m³下调为3.3元/m³。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2.86元/m³。
市辖其它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具体由当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持续稳定供气,确保降价政策惠及终端用户。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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