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盛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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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盛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区农业农村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綦江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綦农委〔2020〕17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新盛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8日

新盛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食品流通市场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前,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二)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

(三)重点行为: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其树立和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生产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农村食品治理专栏,营造强化农村食品治理的良好氛围。(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和重点行为,每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结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假冒伪劣商品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餐饮业“明厨亮灶”建设、非洲猪瘟防控以及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全覆盖系统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风险。(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三)强化生产经营管控。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着力完善食品生产市场退出机制,对现场核查中企业管理制度审查不细、企业标准审查不严、产品类别归属不准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规范。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对农村食品市场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对具备食品销售摊贩备案条件的食品摊贩依法实施备案管理,严禁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四)加强流通环节管理。加强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测,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明确食品销售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主体资质要求及食品安全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限期整改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和经销户。(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五)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进假售假、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督促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保存记录和凭证。加强农村现场制售食品监管,依法查处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违规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行为。(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六)构建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培育农村现代流通主渠道。充分发挥供销系统优势,持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进质优价廉食品下乡进村。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引导连锁经营超市在农村地区设立直销店、配送点,支持农村地区食品统一配送。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连锁化、配送化建设。二是规范食品储运管理,确保冷链储运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鼓励建设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规范冷链食品储运管理,严格执行全程温控标准和规范。三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模式,加大政府产权的各类农贸农批市场移交供销社经营管护力度,形成农贸市场建设经营管理服务的合力。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探索试点智慧农贸市场、“社区微菜场”、电商直销等新型服务方式。(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七)加强协作配合联动。加强农村食品全程追溯,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农村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要主动作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治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激励机制。(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村、居、办、站、所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高度,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作为农村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农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发挥监督、指导、宣传作用。街道办事处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对本地区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由街道办事处罗玉松为组长,常峰、刘天宝、张集文为副组长,农服中心刘兆松、市场监管所余浪、派出所翁昌君、经发办王芳婷等为成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办、站、所负责人为联络员,并确定一名专人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

(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纳入对村、居的考核。强化法定职责,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多方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派出所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指导。

(三)加大投入。各村、居、办、站、所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检验鉴定、执法办案、宣传培训,加大农村市场体系、流通体系建设投入。

(四)信息报送。各村、居、办、站、所要及时报送工作亮点、好的做法等信息,同时(重点)由市场监管所于2020年12月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资料报送给农服中心,联系人:许沛友,联系电话:13527300313.

办、站、所联系人如下:

市场监管所:余 浪,电话:13618323700。

派出所:翁昌君,电话:13983127585

经发办:王芳婷,电话:15826070518

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宣传标语口号

2.××镇(街)、部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

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宣传标语口号

1.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助力乡村振兴;

2.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3.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4.手牵手把好农村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农村食品安全门;

5.举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拨打12315;

6.坚决打赢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这场硬仗;

7.农民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8.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捍卫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9.坚决取缔食品生产“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附件2

新盛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 罗玉松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常  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天宝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张集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刘兆松   农服中心主任

余  浪   市场监管所所长

翁昌君   派出所所长

王芳婷   经发办主任

联络员: 许沛友   13527300313

 

附件3

xx年xx月-xx年xx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 别

单 位

累计数量

备注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3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4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5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公斤

6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7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8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9

吊销营业执照

10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11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12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万元

13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4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15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

万元

16

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7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8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9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20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21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注:累计数量请填报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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