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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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为加快我区蔬菜基地标准化和优势特色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城乡居民蔬菜供给,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11号)以及《重庆市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财农〔2011〕2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九龙坡农委〔2018〕552号),现将其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区纪委驻农委纪检组何流  联系电话:68451330

区财政局代为  联系电话:68783300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 6 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

(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区蔬菜基地标准化和优势特色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城乡居民蔬菜供给,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11号)以及《重庆市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财农〔2011〕2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实际,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条件及支持主体

在我区西彭、走马、巴福镇范围内从事规模化蔬菜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种植规模30亩以上)、农业企业以及一般蔬菜生产农户(一般蔬菜生产农户由村社集中申报,集中生产面积不低于100亩)。

申报项目所在地应不在“两规”规划覆盖区域范围内,所有申报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无违法建设和无违法用地的证明,该证明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

二、项目补助环节及补助范围

项目主要用于基地基础设施及生产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等环节。

(一)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简易育苗场、田间便道、排灌沟渠、发酵池、上车台、菜地整治培肥等。

(二)基地生产设施及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包括钢架大棚;新型覆盖材料;节水灌溉设施设备;田间管理自动化设施;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措施。

(三)科技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蔬菜新技术示范推广、蔬菜技术培训、蔬菜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产地农业投入品监管、质量检测、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等。

三、项目补助额度及自筹资金要求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由村社集中申报的一般农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四、项目完成时间

申报成功的项目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

五、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资金拨付采用“先建后补”。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向区农委提出验收申请,提供相关验收书面材料(见附件3)。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对验收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六、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印证资料

由申报对象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方案具体格式见附件1)

申报对象还需提供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相关印证资料,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资投入品购进及使用记录。(2019年度的生产记录、农资购进使用记录等资料是项目建设任务结束后区级验收时的重要凭证)。

七、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逐级审批、市级备案的方式确定。各申报单位将申报实施方案材料报各镇初审推荐,以正式文件报区农委、区财政局,同时填报实施方案汇总表(见附件2),由区农委汇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业务和财务论证、评审,最终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在九龙坡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市农委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相关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同一项目重复或多头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相关镇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等一式3套、纸质件及电子版2018年11月16日18:00前报送区农技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实施方案格式

     2.各镇推荐项目汇总表

     3.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3日 

(联系人:刘星,联系电话:68650563)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需明确每年综合利用秸秆总量)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县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

总额

申请补助

金额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1

2

……

说明:本表内容与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附件3

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一、项目实施业主(单位)的验收申请。

二、项目建设情况总结。

三、项目申报文件。

四、项目立项批复。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规划、建设施工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租赁合同、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等。

七、技术支撑(技术开发、咨询、培训及聘请技术顾问等)合同、协议等。

八、项目竣工报告、竣工图、财务决算报告。

九、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施工前、施工中及完工后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十、区、镇主管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指导、检查、督促的文字、照片、影像资料等。

十一、镇级项目验收意见。

十二、区级项目验收意见。

十三、财务票据(要求项目建设总投资必须是正规发票。有自建项目的,涉及人工费不能超过该项投资的30%,且需要明确领款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并盖手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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