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6

24

2020-03

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取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省级仅保留“中外合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1项行政审批事项,自2013年以来共取消下放13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数量减少90%以上。二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精简权力运行流程。

(二)改进监管模式。一是继续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云上贵州”与工商部门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并积极推进网上经办业务大厅建设,依托平台和大厅,实现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统一采用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二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共对13项政策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清理。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11月底,全省人社系统102家执法单位开展随机抽查活动1036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8111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2491人次,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7638条抽查结果。四是严格落实减费降费,开展厅下属单位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自查整治,取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所辖行业协会商会均严格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合理设置会费标准。五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布三批涉及6家企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以及三批共2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取得了惩处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

(三)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工作方案》,实现全省人社系统同一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的统一规范,为推进政务服务“三级四同”和“一网通办”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取消证明材料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50%,公共服务事项中有40%做到了即时办理。三是根据“一网一云一平台”建设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平台。2019年底已完成第一批人社自建审批业务系统接入政务服务网工作,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全部进驻省政务大厅,不再单独设立社保分厅。四是督促指导窗口单位开展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明察暗访2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举办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培训班,对“放管服”改革工作实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编制、窗口管理和风险防控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并进行结业考试,规范全省人社窗口服务工作,确保下放事项基层部门接得住、办得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按时报送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对我厅起草的涉及机构改革和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订意见。牵头完成200余件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文稿的意见征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2019年审查17件规范性文件,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和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废止48件,宣布失效6件,继续有效237件,并将清理结果上网公布。完成涉及政府投资、对外开放、妨碍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会议制度》、《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厅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民生政策,广泛征求一线工作同志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9年出台的《关于建立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贵州省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等政策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意见。

(二)完善决策监督机制。组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组织专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论证。继续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制度,2019年对《贵州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7项政策进行了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厅常年法律顾问,一年来,法律顾问为《三支一扶委托承诺书》等各类文件和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核服务122次,累计服务时间166小时,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继续落实《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意见》和《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指导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信息共享及工作协作机制。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厅行政执法公示暂行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规定。二是启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通过系统统一登记、录入、流转和办理举报投诉和主动巡查发现的案件信息,初步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处理”。三是利用大数据监管平台,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工实名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解决、追责惩戒、联动治理”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确定本部门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按照《贵州省工伤认定考核办法》,对下级部门的工伤认定执法行为及案卷进行评议考核。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上投诉、投诉信箱、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反映诉求。

(四)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形成考核结果与激励约束措施相挂钩的机制。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均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发的监察执法胸牌、臂章,亮证执法,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合同工、临时工。

(五)加强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执法经费和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依法收缴国库。行政执法经费在公用经费中予以充分保障,合理安排执法投入,改善执法条件。

五、构建行政权力制约机制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一方面做到主动沟通、上门沟通,力求达到件件满意,另一方面将建议提案提出的合理建议列入政策议程,及时完善相关规定。2019年,我厅承办的143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完毕,其中,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98件,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34件,C类(所提问题列入解决计划)9件。A类、B类、C类占比分别为68.53%、23.77%、6.29%。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二)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厅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经济业务特别是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等工作,按照“公开、阳光、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健全完善收入、支出、风险防控等12个方面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涉及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等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按照风险等级进行重点监督,建立专项检查及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风险可防范可控制。

(三)扎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渠道、公开领域、解读回应、公开实效。全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条,均依法及时进行了答复。认真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明确施长冬、徐海涛副厅长为新闻发言人,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新闻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4月10日举办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新闻发布会;5月22日谢丹青副厅长到贵州广播电视台参加“阳光946”行风政风热线访谈节目,重点宣传降费减负相关政策;10月28日徐海涛副厅长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回应社会关切。截止2019年底,我厅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共发布590余条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消息等470余条,编辑微信32期203条次,微博1490条次,得到广大线上线下群众的关注,并得到广泛好评。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对提出的各种问题,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耐心的宣传解释,做到有问必答,答必依法,并按照反映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及时分解处理。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法治信访”工作,及时将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等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引入法定途径,使合理诉求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提高处置人社系统重大复杂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厅领导带班接处访制度,在“两节两会”坚持厅领导带班接访制度,工作人员在岗24小时值班。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做好我厅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谢丹青副厅长于11月在南明区法院出庭应诉。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起,受理60起,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9起,撤销2起,终止3起。办理行政应诉53起,均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依据和答辩状。同时,加强对各地人社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促进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多元处理机制,不断提升争议案件调处服务质效。实施“护薪”行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019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1.59万件,调解、审结结案1.55万件,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分别完成92.17%和60.49%。

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印发《2019年度普法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和《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方案》,安排部署普法宣传工作,并按时将普法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及普法动态通过平台报省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省人社系统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和活动,我厅制作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获全国一等奖。制作短视频《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参加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组织全省人社系统干部开展“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我厅选送的候选人获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二)加强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将厅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制度化和常态化轨道。2019年组织法宣在线学习人数达300余人,举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班等6期法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注重法治能力考核测试。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根据《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要求,将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职工任职的重要参考,并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把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策法规等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内容,和处室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晋升任职的重要参考。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违法违纪情况列为考察的重要内容进行考察,凡不能遵守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的,一律不予任用。

八、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制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及考核指标,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厅党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厅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厅年度目标绩效二级考评指标体系及厅督查督办事项台账,由厅目标办按月调度、政策法规处对各处室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得分计入厅目标绩效二级考评得分。

(三)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司法厅建立统一的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目前已按照要求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上完成了部门组织信息、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录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

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