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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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区(市)科技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江西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赣高企认办〔202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市的2020年高企认定申请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江西省今年将开展2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站申请窗口时间为:第一批:4月1日-5月15日;第二批:7月15日-8月31日。

二、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三年资格有效期已到,今年需重新申请认定。通过认定后方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否则,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三、认定申请材料

1、企业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在线打印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书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系统打印,条形码完整,网上信息须与书面材料信息一致;所有佐证材料均须是原始件的复印件,自行打印件无效;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提供原件,并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书面申请材料须有一个总目录,并按目录顺序加注页码、双面复印编制;书面申请材料必须胶装,书脊处须从上至下按顺序注明以下信息:申请年份和批次(第一批为A,第二批为B)、所属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名称、所属地区(例:2019A/生物与新医药/江西环球公司 /余江区)。

3、企业报送材料到市科技局时,请携带申请书中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科技局进行审核,审核完后,原件退回企业。

4、第一批书面申请材料(1份原件)于2020年5月11日—5月15日提交到市科技局工业科(市经济大厦C538号)进行审核并留存,第二批书面申请材料(1份原件)报送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8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企业的材料审核把关,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推荐函(文件格式)及汇总表报送到市科技局。

2、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强化部分技术领域的审核,对国家备案通过率较低的行业(传统食品、广告、传媒、医院、咨询、工程建设、物流等)重点把控,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3、各单位对企业申请认定高企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和主动服务,精准帮扶,但不准为了完成高企认定数等工作计划强行要求企业进行高企认定申请,同时还应防止有关中介机构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包装后申请参加高企认定。

五、市科技局将对各地组织申报的企业进行一定形式的现场考察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不予推荐,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在3年内不予推荐,并报送给征信系统。

六、市科技局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社会或中介机构在申请高企认定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请各申请企业不要相信任何机构给出的各种承诺。

七、联系人:市科技局工业科 王小林 0701—6224662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鹰潭市科技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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