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季度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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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区(市)发改委,市龙虎山景区经贸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市信江新区经发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南昌管理处鹰潭分输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抚州输油管理处鹰潭站、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鹰潭分输站,各有关能源企业: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决胜阶段和防汛、复工复产交织叠加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和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全市能源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能源行业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安全保障,按照2020年全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鹰潭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市能源局定于3月19日至20日组织开展一季度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和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各能源企业科学制定本企业(含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施工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防控情况;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及配备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和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三)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对标梳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反“三违”集中行动情况;

(四)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现场实际的符合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五)电力建设工程登高作业,施工用电拉接,试验设备定期检验,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孔洞边缘防护、动火作业、脚手架使用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二、督查检查方式

(一)听取企业(项目工程)负责人汇报;

(二)查阅资料和现场督导;

(三)形成督导意见;

(四)现场反馈督查检查企业。

三、督查检查组成员

欧阳爱兰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舒 浪  管道保护科(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长

汤振炎  煤电油气科科长

谢麟凤  能源综合科负责人

周福东  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员

四、行程安排

3月19日(周四)

上午: 08:30—09:30  检查中石化抚州输油管理处鹰潭站;

10:00—11:00 检查省天然气鹰潭分输站;

下午: 14:30—15:30  检查省天然气余江巡线队;

16:00—17:00 检查中石油南昌管理处鹰潭分输站。

3月20日(周五)

上午:  08:30—09:30  督导月湖南220KV输变电工程;

10:00—11:00  督导志光220KV主变扩建工程。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各能源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牢牢牵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牛鼻子,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能源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

2、各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在市级层面督查检查基础上,对属地能源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管道保护、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本部门督导检查情况和全年能源行业督导检查计划于4月2日前报送至市能源局。

3、各能源企业要按照督查检查内容提前做好台账资料准备,对督导组检查反馈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时反馈至市能源局。对于此次未列入督查检查的能源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属地能源主管部门和市能源局。

联系人:周福东 电话:6430251 13870015881

电子邮箱:jmwoy@163.com

2020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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