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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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持续扩大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扶贫产业

(一)推动扶贫产业集约化发展。利用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扶贫项目。加大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对接全市乡村产业振兴方案和十大农业特色产业规划,并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重大项目向区县设施农业、林果业、中药材等产业倾斜。年度内新建日光温室的,可按室内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指导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区推进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加快规模化流转,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带动滩区产业发展。(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负责)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扶贫产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向扶贫重点镇(街道)聚集,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工厂等,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玫瑰高端产业园、佳宝奶牛生态牧场、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等主体通过建立基地、订单合同、参股分红、安排就业、原料采购等形式参与扶贫,引领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加大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力度,探索“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打造扶贫载体,切实发挥带贫减贫作用。统筹安排各级涉农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精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对扶贫重点镇(街道)新上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可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建设补助;扶贫重点镇(街道)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度主营业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可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提升扶贫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各区县积极创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县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进贫困村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零增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超过98%。(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二、增创市场优势,实现扶贫产品优先优价销售

(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开辟扶贫重点镇(街道)“三品一标”农产品申请认证绿色通道,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优先参加“十佳最受欢迎品牌农产品”和“十佳品牌农产品包装”评选,并对获奖品牌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优先授权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水人家”标识。鼓励各区县统筹安排各级涉农资金,给予县域策划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50万元经费支持。各区县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供带贫经营主体、贫困户免费使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扶贫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五)加强农产品流通承载能力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快递进村工程,2020年镇(街道)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48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通快递,打造3家“快递+农产品”寄递品牌项目。2020年年底前,实现公交化运营的贫困村达到900个,并完成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期工程。编制我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规划,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镇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向乡村延伸。(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六)拓宽农产品多元销售渠道。深化“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作,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商对接活动,推动各类农商互联展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在景区、宾馆饭店、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扶贫农产品专区专柜。鼓励扶贫农产品参加全国农交会、亚博会等各类展销会,免收其展位费。实施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争创工作,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年内实现镇级覆盖率70%以上、村级覆盖率50%以上。推动商河县、平阴县开展“村播”试点,在电商平台搭建扶贫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每年培训农村电商人才300人。(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社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动员各方力量,构建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大格局

(七)组织开展定向采购活动。制定全市扶贫产品目录,收集整理各扶贫农产品品种、种养规模、产量、价格、上市期等情况,建立贫困村农产品上市清单,定期发布采购需求订单。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组织开展扶贫产品(含扶贫协作地区产品,下同)进机关、进国企、进医院、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引导各级各部门将工会经费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更多用于购买扶贫农产品。支持挂职干部、第一书记推广代言贫困村农副产品,并在机关单位设立帮扶村特色产品超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济南警备区等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八)动员社会力量拉动消费扶贫。倡导机关党员干部游“泉城乡旅扶贫专线”,广泛参与“万人游湘西”、“十万山东人游重庆”等活动,组织开展贫困村农特产品团购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定点采购、就业安置等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村产品和服务。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迎春年货大集等平台,举办“千企帮千村”消费扶贫展销活动,推动各类主体需求与贫困村特色产品供给精准对接。结合国家扶贫日消费扶贫系列活动和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成果展,组织市直机关、国企、学校、医院等采购贫困村特色农畜产品。(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九)完善东西部、省内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与湖南省湘西州、重庆市武隆区等扶贫协作框架,通过举办产品、旅游、劳务对接会等方式推动产品和服务精准对接,湘西州、武隆区扶贫产品享受市内扶贫产品同等待遇。将消费扶贫作为与临沂扶贫协作、市内“6+5”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引导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到被帮扶地区集中采购农特产品,开展被帮扶地区产品定向推介、旅游产品线路设计、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动建立稳定的消费扶贫协作关系。(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商务局牵头;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省内、市内扶贫协作任务的部门、区县,市机关服务中心等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全力推动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导考核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十一)强化政策激励。对脱贫任务较重的区县,在项目落地、资金配套、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政策合力。将消费扶贫开展情况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对参与消费扶贫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市扶贫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十二)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各类媒体加大优秀消费扶贫公益广告作品投放力度,积极宣传消费扶贫政策及活动,发布扶贫农产品供应信息,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消费扶贫良好氛围。(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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