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1)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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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 菏泽市工信局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曹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工作(详细情况见附件),目前已整改完成,拟向市环督改办申请销号,现予以公示。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市工信局。

邮箱:hzhy218@126.com

电话:0530-5829219

公示期3月25日至3月30日。


2020年3月25日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市工信局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全力落实整改措施。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具体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组织相关市直部门赶赴曹县化工园区督导整改工作,要求曹县人民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曹县政府立即安排部署整改落实事宜,成立整改专班,并立即进驻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调度,切实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进度;聘请第三方专家介入,提前做好在线监测验收及比对工作,并从技术层面指导污水处理厂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加大技术支持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大投入,倒排工期表,加快建设。

曹县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第三方专家和环保部门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文件及证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相关材料,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已具备正常运行能力,曹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申请解除曹县化工产业园区暂停资格的报告》和《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目前,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已恢复曹县化工产业园园区资格并下发了《关于同意恢复曹县化工产业园园区资格的通知》(鲁安化转办〔2019〕52号)。


菏泽市工信局

2020年3月25日


关于同意恢复曹县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资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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