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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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科技成果应来源于国内外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明晰,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转移转化;

  (三)技术合同仅限于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同一单位的同一技术合同仅补助一次。

  二、支持类型及方式

  (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补助。

  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在连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

  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高校院所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

  1.引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2500万元(含)、2500-1500万元(含),分别给予200万、100万、50万一次性经费补助。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大连高校院所)补助。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3%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技术经纪人奖励

  促成科技成果生产并销售一年后,由所聘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大连高校院所)推荐,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补助

  1.大连市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补助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1);

2.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

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支出凭证(银行出账单)复印件;技术交易相关发票复印件(需附税务部门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清晰截图);

4.大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计划;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在连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

  1.大连市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2);

2.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

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入凭证(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技术交易相关发票复印件(需附税务部门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清晰截图)。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

  1.引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

  (1)大连市引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3);

(2)上年度该机构促成技术转移的中介服务合同复印件;

(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复印件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凭证(银行账单)复印件;技术成交相关发票复印件(需附税务部门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清晰截图);

  (4)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

  (1)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4);

  (2)上年度该机构促成技术转移的中介服务合同复印件;

(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复印件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凭证(银行账单)复印件;技术成交相关发票复印件(需附税务部门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清晰截图);

(4)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技术经纪人奖励

  1.大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5);

2.本人促成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复印件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凭证(银行账单)复印件;技术成交相关发票复印件(需附税务部门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清晰截图);

3.技术经纪人证书;

  4.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非高校院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5.企业提供的科技成果生产并销售一年的证明。

  四、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按附件8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http://124.93.228.125:8080/kjjpm/user/login.html;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许精华1566860585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824697354

(二)纸件报送。申报项目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应按“***汇总表,第一个项目相关材料(申请表及对应的技术合同、银行账单、发票复印件、税务部门网上截图),第二个项目相关材料,第三个项目相关材料,┅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并附目录,盖章后一式两份邮寄至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以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于5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推荐项目清单电子版发送至70315075@qq.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
  电话:39989849。

(三)各科技主管部门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负责,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须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

1.大连市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补助汇总表及申请表.doc

  2.大连市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汇总表及申请表.doc

  3.大连市引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汇总表及申请表.doc

  4.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汇总表及申请表.doc

  5.大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汇总表及申请表.doc

6.《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7.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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