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调整本市非居民用销售气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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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现阶段上游供气降价情况,为重点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本市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阶段性差异化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其中,工商业用气淡旺季价格均下调10%,最大降幅为0.32元/立方米;发电和供暖制冷用气旺季价格下调5%,淡季价格下调1%,最大降幅为0.14元/立方。此次阶段性降气价预计将为企业减轻用气负担3.2亿元左右。

为切实落实国家减费降负政策,确保降价红利足额传导到用户,本市要求各燃气企业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对已按原标准收费的,按照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妥善做好退费清算和销售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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