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通知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3

27

2020-03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将《条例》内容和要求宣传到县域内有关企业和单位,确保有关企业和单位掌握相关政策。

附: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1031042614.docx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6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

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