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0年第四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基本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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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根据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20号)及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对我市2020年第四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195家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自3月27日至4月3日)。若发现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科反映。

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基本条件为: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2)企业制定了稳定就业措施并作出在政策实施期限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书面承诺;

(3)上年度企业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占上年度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的比例不高于控制线;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在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公布的黑名单内

联 系 人:常小玲、王亚威

联系电话:0353-2296885、2297669

阳泉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7日

附件:阳泉市2020年第四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基本情况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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