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工作的通知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125

31

2020-03

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科普工作作用,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根据《科技部引智司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工作的函》(国科智函〔2020〕83号)精神,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科普工作作为当前科普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总体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动员广大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科学谋划、紧急行动,投入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基本方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二、提升情防控科普的精准性、及时性、权威性,科学服务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复工复产实际需求,面向不同行业、领域、人群,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好科普工作,切实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避免群体性感染事件的发生,为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科普支撑。可针对本地区重点开工企业,主动上门提供复工复产防护、心理健康服务等科普宣传工作。全力开展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维护社会公众的情绪稳定,既普及科学知识,又关注公众心理健康,筑牢疫情发展的心理防线。
  三、加强全省联动,多措并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1.省科技厅将组织权威专家编制科普宣传资料,制作微视频,开展科学防疫线上科普活动,并将相关疫情防控科普资源及时在省科技厅网站发布,同时推送给各市(地)科技主管部门。
  2.省科技厅将充分发挥微信、QQ、快手、抖音、斗鱼等线上服务平台作用,通过“键对键”“屏对屏”等方式,及时传播政府决策部署、通报疫情信息、推荐防疫措施、提供农业备春耕指南及线上培训和指导服务。
  3.各部门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围绕“可诊、可治、可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综合利用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科普新手段,灵活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科普新方式,切实扩大疫情防控科普资源的影响力、覆盖面,增强应急科普的整体性、协同性。
  4.各部门要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充分发挥科技系统线上线下各类渠道优势,积极动员各级科普组织、科技志愿者等,利用基层科普阵地、移动终端等载体,以群众易于理解的科普方式提升传播效果,引导公众科学应对疫情。
  四、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工作组织保障
  1.各部门要在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广泛动员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社会科普力量,加强科普资金、技术、人员的保障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普支撑。
  2.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普作品的审核把关,强化正面引导,坚决反对各种伪科学、谣言和迷信活动。
  3.省科技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要求,及时对本次疫情防控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疫情防控方面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黑龙江省科普基地”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认定。同时,将在“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大赛”“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优秀科普图书作品征集”等各类科普竞赛活动中,将疫情防控作为主要内容并加大表彰力度。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广大科技科普工作者在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工作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自身防护。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徐晓君  孙宝林(省科技厅引智处)
  电 话:0451-82628260、82624327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7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

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