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区锦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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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余江区锦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余江区锦江镇

      
      

建设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人民政府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位于余江区锦江镇(地理坐标东经116°53′47″、北纬28°24′14″),西面靠近信江,一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约为5580m2。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收集江西余江县微型元件创业基地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锦江镇的生活污水。工程采用格栅+沉砂调节+A2/O生化处理+絮凝沉淀+反硝化深床过滤+紫外消毒工艺处理污水,尾水排入信江,不设提升泵站,建成后形成3000m3/d的污水处理能力。

      

项目总投资约3516.71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泥压滤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清洗道路废水、药剂配置废水、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泥压滤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清洗道路废水、药剂配置废水、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均与接纳的园区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无组织恶臭类气体,主要污染物为含NH3、H2S气体。臭气通过配套密闭的集气系统收集后送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绿化、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项目厂界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配水池-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反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周边应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渣、沉砂、污泥、化验室废试剂瓶和废试剂、废紫外灯管、油水混合物等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格栅渣、沉砂污泥属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并暂存于剩余污泥暂存库(分区域堆存),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剩余污泥根据试运行阶段做鉴别实验确定属性,并按相应要求管理与处置。化验室废试剂瓶和废试剂属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剩余污泥暂存库(占地面积约为58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搅拌器、各种泵类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车间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建立厂区地下水监测监控制度,落实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防止项目生产对厂界外环境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必须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通过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污水事故性排放;通过设置事故收集池(1650m3),及时收集超标废水,防止超标废水外排,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对生产线物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等过程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

      

8、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9、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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