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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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赣市发改农经字【2020】1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所报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任务为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工程建成后,与现有水源共同运用可解决于都县城部分城区13.5万人及沿线农村1.2万人生活用水及3000亩农田灌溉用水,同时可保障县城31.5万人应急供水的需求。

二、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泄水及取水建筑物组成。岭下水库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顶总长170米,坝顶高程326.00米,最大坝高60米,正常蓄水位为321.0米,总库容为2243万立方米。工程总工期30 个月。

三、按2018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工程总投资68735.99万元。工程建设投资由于都县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中支出等途径负责解决,不会增加地方隐形债务风险。项目法人为: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事宜,请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四、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要合理制定水价电价,完善水费计收制度,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和各项措施,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五、在初步设计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复核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管理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控制,合理确定工程供水范围和各行业供水指标,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二是深化工程地勘工作,对可能浸没区应进行必要的勘探试验工作,重点对推荐坝址地质构造、坝基岩体质量等地质问题进行勘察研究。三是落实生态环保要求,在工程蓄水初期、运行期,水库应下泄不小于0.0835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保障下游河道生态基流需求。加强库区水源地保护和上游水污染防治,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四是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各项实物指标,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优化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批复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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