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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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各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按照国办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盟市和自治区36个政府部门(含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的主要内容

此次评估工作以推进政务“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为主要内容,从机制保障、平台建设、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依申请公开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还增加了一项附加指标,重点对工作有创新、核心业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加分鼓励;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自治区通报批评的给予扣分处理。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等,对评估指标进行了扩展和细化,开展有针对性地评估。

二、评估的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规范标准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文件要求开展评估,强调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存在的信息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比例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评价;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细则,采取公平客观的评估方法,科学采集数据样本,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三、评估的具体方法

结合评估指标和要点,采取系统自动扫描、人工核查测试、订阅下载使用、查阅自评报告、平行采样打分等方式进行采样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准确。

四、评估的总体情况

评估结果显示,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等盟市,自治区统计局、文化和旅游厅、生态环境厅、民族事务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在制度建设、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回应等方面都较为规范,整体情况良好。

参评的36个自治区部门依据是否承担行政办事职责,分为A、B两类。A类部门31个,平均得分为80.49分,有16个部门得分超过平均分,占总数的51.6%;B类部门5个,其中3个有政府网站的参评部门平均得分75.73分。

 

附件: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排名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排名


               一、盟市政府


排名

名称

1

鄂尔多斯市

2

呼和浩特市

3

阿拉善盟

4

满洲里市

5

赤峰市

6

乌海市

7

锡林郭勒盟

8

乌兰察布市

9

呼伦贝尔市

10

巴彦淖尔市

11

兴安盟

12

二连浩特市

13

通辽市

14

包头市

 

               二、自治区A类部门


排名

名称

1

统计局

2

文化和旅游厅

3

生态环境厅

4

民族事务委员会

5

自然资源厅

6

广播电视局

7

林业和草原局

8

交通运输厅

9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

民政厅

11

教育厅

12

公安厅

13

卫生健康委员会

14

体育局

15

商务厅

16

科学技术厅

17

农牧厅

18

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水利厅

20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1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2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

工业和信息化厅

24

应急管理厅

25

能源局

26

退役军人事务厅

27

司法厅

28

人民防空办公室

29

财政厅

30

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3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B类部门


排名

名称

1

信访局

2

审计厅

3

扶贫开发办公室


            注:因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不再建网站、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采样时网站未开通,故未参加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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