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09年合同外烟叶税分成资金予以兑现。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分成资金的管理,兑现好年初出台的各项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烟农的种烟积极性,推动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武隆县2009年各乡镇合同外烟叶税分成兑现表
二○一○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烟草 政策 兑现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 2010年2月10日印发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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