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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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巴南区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进一步整治优化城市环境,减少疫病发生和传播途径,建立长期有效的疫情防控机制,引导全社会养成更加文明的消费方式,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在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等全区域,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等地的街道办事处所在区域(城市化区域),以及重庆国际生物城、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等范围内全面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禁止区域的禽类产品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进入禁止区域的冷鲜上市禽产品,须取得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

二、工作任务

(一)取缔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活禽专卖店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禽类产品消费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禽类产品消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完成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取缔工作;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无“两证”(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的禽类产品上市销售,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三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加快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建设。对于禁止区域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在重庆市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的过渡期内,由区农业农村委指导重庆松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韵新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在其现有屠宰场内各设置1个家禽临时屠宰车间,设计生产规模为日屠宰家禽(兔)量5000只;待重庆市主城区家禽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之后,以上2个家禽临时屠宰车间自行关闭。对于非禁止区域的家禽屠宰:由各镇政府在本辖区农贸(集贸)市场划定相对固定、具有一定隔离条件的、独立的家禽(兔)集中交易宰杀区域,设置1—2个家禽宰杀点(门店),满足当地居民禽类产品消费需求;家禽宰杀点(门店),由各镇政府负责组织规划,区商务委负责建设验收,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动物防疫条件指导,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产品质量监管。

(三)做好禽肉消费市场的保障供应。对于农贸市场内、商场超市内以及活禽专卖店等现有的活禽经营者,由区商务委支持和鼓励其转换经营方式或转行经营,帮助经营者按冷鲜禽销售要求进行改造,做好冷鲜禽产品上市销售的准备工作,确保市场供应;进一步完善冷链配送体系,积极搭建产地和销地冷链物流体系,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加强与屠宰企业合作,开展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20日至3月30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取缔活禽现场交易宰杀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效防控禽流感疫情等方面积极影响,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冷鲜禽产品优点,引导公众及时转变活禽生鲜消费习惯,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取缔工作顺利实施。

(二)集中取缔阶段(2020年3月31日至4月15)。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相关镇街协同配合,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取缔工作,确保在1个月内完成对禁止区域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活禽专营店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取缔。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总结集中取缔阶段的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改进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健全和完善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巩固集中取缔阶段的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四、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对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取缔工作,负责加强对禽类产品消费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禽类集中屠宰厂(点)建设,结合实际科学布局禽类集中屠宰厂(点),并制定关于家禽定点屠宰的配套工作方案;

区商务委负责保障禽肉消费市场供应,引导活禽经营者转换经营方式或转行经营,并制定关于禽肉市场供应的配套工作方案;

区城管局负责查处、取缔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大对活禽运输车辆的管控工作,严禁活禽运输车辆进入禁止区域;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集中屠宰厂(点)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委等负责做好集中屠宰厂(点)用地保障,做好活禽集中屠宰厂(点)的选址、建设等相关职能管理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禽类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

区司法局负责对区政府关于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宣传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指导取缔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信访稳定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阻碍、拒绝执行职务等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处置规模性突发事件,依法维护正常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为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区级相关部门和相关镇街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相关镇街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措施,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联动,强化沟通,协作推进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取缔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取缔工作纳入区委督查办的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取缔工作整体进度和效果的人和事,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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