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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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1.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推荐人员基本信息在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市人社局对各单位报送的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集中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在市政府和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

2.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均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执行,综合报告需加盖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级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政府特贴情况表》与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级部门审核后加盖骑缝公章。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部门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抓紧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13-15日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严格遵守时限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8房间

联系电话:7090658(兼传真)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新材料、能源化工等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进一步拓宽人选推荐渠道,注重推荐非公有制单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和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并适当扩大占比。

二、选拔数量

本次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为各市(区)、部门和有关单位核定了推荐人选控制指标。请严格按照指标控制数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各单位推荐人选控制指标。

三、选拔程序

按照要求,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干部人事处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西安市人选指标单列,选拔工作单独开展,推荐人选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报送省政府审定。

推荐人选须经过专家评议程序。除涉密人员外,必须经过公示。公示在本市(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要确保群众的监督和知情权。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各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推荐人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在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报省政府审定,并以省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将推荐结果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和数据库文件各1份,政府特贴情况表及附件材料各7份。其中: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1份。综合报告须加盖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请登陆http://101.201.49.36/DownLoadShow.asp?id=220网站,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并生成《政府特贴情况表》,与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的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由各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核后加盖骑缝公章。

各单位在审核申报人选资料时一定要做到申报人选的名称必须与其身份证名称一致,职务、职称与文件批复一致,申报单位的名称必须与申报单位公章一致。参评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数据(文件后缀名为“.RPU”)及登记表(由软件生成打印)数据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3.以上报告、表格和数据均须报送电子文档。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请在省人社厅网站(www.shaanxih.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二)工作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做好人选推荐。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厅(局)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厅(局)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请各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抓紧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4日至8日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请严格遵守时限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及电话: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29)63915099(兼传真) 87214500(兼传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029)63915086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号办公楼7层707房间 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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