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硬件及网络设备验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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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

  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对基层中心的有关要求,依据《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文发[2002]131号)、《省文化厅关于湖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补充通知》(鄂文办[20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定湖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验收暂行办法。

 一、验收程序和办法

  1、由基层中心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及申报表,将硬件设备、网络条件和场地(附服务场地的室内彩色照片)等建设投入状况及基层中心建设类型,报省分中心。

  2、省分中心在核准投入硬件经费总额达到相应基层中心投入指标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3、专家实地验收基层中心硬件设备、网络和场地条件,并通过原始发票和原始账本的查阅,确定基层中心的建设及经费投入情况。

  4、省“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根据省分中心验收结果,确定硬件设备的补助方案,报省政府采购办组织实施。

二、验收的范围及要求

  1、各基层中心检查验收的范围包括硬件设备、网络条件和服务场地等。

  2、各类型基层中心硬件设备、网络建设等当地投入总金额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A型方案不少于43万元

  B型方案不少于26万元

  C型方案不少于7万元

  D型方案不少于2万元

  3、硬件配置达到以下要求的,其价值按当时购买价格计算,达不到此要求的不计入经费投入。

  (1)服务器配置:

  A型方案:CPU不低于Intel PⅣ相当配置/内存不低于512M/CD-ROM/软驱/100M以上网卡/适用软件Microsoft Windows 2000。

  B型方案:CPU不低于Intel PⅣ相当配置/内存不低于是256M/CD-ROM/软驱/10M以上网卡/适用软件Microsoft Windows 2000。

  (2)电脑配置:

  A、B、C、D四类方案均要求配置PШ以上/声卡/显卡/网卡/硬盘1G以上/内存32MB以上。

  (3)存储容量:

  有存储要求的方案中,存储不少于500G。

  4、网络的要求

  (1)局域网: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规范及标准,严格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等网络标准核查。

  A型方案:信息点不低于80个(电子阅览室最多只计算40个点)。

  B型方案:信息点不低于60个(电子阅览室最多只计算30个点)。

  (2)广域网:Internet接入不低于2M。

  5、基层中心场地建设要求:

  A、B、C、D四类方案场地要求室内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100m2、60m2、40m2和20m2,配有相应的空调和消防设备,并进行了装修(装修投入不超过总投入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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