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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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各有关处室和委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68号)要求和委领导工作安排,切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推动落实我委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依据新修订的《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青发改法规〔2020〕25号,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现对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价格认证局)“一网通办”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以及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事项共四类清单予以动态调整,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整后,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价格认证局)“只进一扇门”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以及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事项均为17项(详见附件1),除行政处罚13项之外,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包括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1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在内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推行“一门一网一次”办理。

二、此次调整后,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价格认证局)“一网通办”办理事项为13项(详见附件2)。

三、请承办机构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相关要求办理。请各相关处室(单位)做好与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对接工作,对进驻事项无条件转交由窗口集中办理,不得体外循环、多头受理、双轨运行,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实际,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要件,最大程度便民利企。请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根据此次调整后的进驻事项,及时修编《服务指南》、服务标准规范等相关资料,各进驻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流程、时限等,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实行动态调整,与“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及“青海政务服务网”公布内容保持同步。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价格认

证局)“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驻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事项清单(17项)

2.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价格认

证局)“一网通办”事项清单(13项)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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