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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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

近年来,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率一直明显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连续3年在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10月1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上,市农委主任夏祖相汇报我市实施《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时介绍,《条例》从2013年10月起施行以来,还存在一些问题,市人大农委提出了相关对策。

防控:

免疫密度和质量均达标

《条例》确立了各级政府、兽医部门、动物饲养者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主体责任,防控了重大动物疫病。2014年,全市共免疫猪牛羊9466.5万头次、禽类3.4亿羽次、犬猫107万只次,免疫密度和质量均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

我市坚持禽流感、布病、结核等人畜共患病检疫监督和监测净化,2014年,全市共开展动物人畜共患病监测24.8万样次,严格无害化处理检出的阳性动物568头,防止了人畜共患病感染人、传染人。

惩治:

查办加工经营病死动物案5起

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大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协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经营病死动物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市没有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大江大河和其他重要水域发生类似黄浦江漂死猪的事件,也没有出现类似全国曝光的福建等地大量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的集中犯罪团伙。

2013年以来,市农委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强力执法达标年、深化年和巩固年活动,每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效果良好。

2014年,全市共查办动物防疫违法案件590件,同比增加29.1%。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近两年,全市查办加工经营病死动物案5起,追刑责20人。

建议:

尽快充实动物防疫队伍

对于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敏指出,我市应加大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合理用编,有序进人,充实动物防疫队伍;强化培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素质,提升动物防疫队伍能力;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特殊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稳定动物防疫队伍。

同时,各级政府应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调整动物防疫相关补贴标准。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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