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各乡镇2008年烟叶税分成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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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

武隆府办发〔2008〕243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兑现各乡镇2008年烟叶税分成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07〕2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08年各种烟乡镇烟叶税分成补贴资金予以兑现。

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兑现好各项生产扶持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种烟积极性,促进2009年烤烟生产更大发展。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烟草 政策 兑现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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