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部门和园区联系帮扶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试点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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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

渝北府办函〔 2009 〕 121 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部门和园区联系帮扶新农村建设 整村推进试点村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区(新城)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今年 8 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将 统景镇中和村、古路镇草坪村、大盛镇鱼塘村、大湾镇水口村作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试点村,将其打造成为全市、全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为充分调动部门和园区(新城)力量,加快推进试点村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09 — 126 )要求,决定实行区政府部门联系指导、各园区(新城)帮扶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试点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联系帮扶对象

古路镇草坪村由区林业局联系指导,农业园区负责帮扶;大湾镇水口村由区建委联系指导,空港工业园 B 区负责帮扶;统景镇中和村由区统筹办联系指导,空港工业园区负责帮扶;大盛镇鱼塘村由区农业局联系指导,空港新城负责帮扶。

二、关于联系帮扶内容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整村推进试点村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资金筹措,为试点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社区建设等方面出谋划策,找项目、促发展, 加强对典型事例的宣传,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村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试点村的面貌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各园区(新城)要采取以工促农方式,以实实在在 的具体行动,在资金、物资等方面 帮扶新农村整村推进试点村建设,同时发动园区(新城)管委会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及职工,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的办法,帮助支持试点村农户加快发展,增收致富奔小康。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 农业 新农村建设 联系帮扶 通知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12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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